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税收政策
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,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、现代服务业、高新技术产业企业,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,免征企业所得税。
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,允许在支出发生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或摊销。
注意:固定资产,是指房屋、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。
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,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%的部分予以免征。
注意:需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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