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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零申报的四大误区-海南代理记账

发布:2023-04-13 11:37,更新:2023-11-04 06:00

误区一:不用缴纳税款=零申报

比如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当月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的优惠政策,在申报时,这样是否可以做零申报?不可以,不用缴纳税款≠零申报,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应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。

 

误区二:当期未发生收入做零申报

公司新成立,没有发生收入,但已经发生增值税进项,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已按照有关规定做认证处理,这样是否可以做零申报?新办企业当期虽未发生收入,但发生了进项税额,因此不能做零申报。

 

误区三:免税收入做零申报

如公司为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,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,当期销售额全部符合免税条件,虽然按照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,应纳税额为0,但是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应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。

 

误区四:已缴纳税款做零申报

如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,当期销售收入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,并缴纳了税款,在申报当期增值税时,是不可以做零申报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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